CPR认证专题-指示灯,路障灯,交通信号灯CE认证
EN 12352-2006 流量控制设备 - 警告和安全装置的光Trafikkreguleringsutstyr - Varselblinksignaler
EN12352:2000标准为建材类产品的协调标准,根据建材指令为SYSTEM 1类产品,必须由欧盟官方授权机构来进行此类产品的CE认证操作,CPD指令是强制由授权机构来操作的指令,LVD&EMC指令为非强制指令可自我声明,目前国内此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几乎没有进行过系统正确的CE认证,获得有相关资质的CE认证证书。
本标准明确了单个的电气控制灯的要求;警示灯,发出持续或者是规则间断的单色灯,用来警告,提示或是指导路人的,颜色和位置单独,明确了视觉,结构和操作功能以及相关测试方面的要求,这种设备可以借助现有的家具来实现架设。
这个标准不适用于提供附加信息的装置(比如可变的信息信号)或者是传输强制的信号(交通信号以及由交通车辆灯具管理条例管理的产品。
根绝建筑材料指令89/106/EEC Construction Products Directive,以及相适应的协调标准,此类产品的CE认证需要由授权的公告机构进行认证,并颁发带有公告号的CE证书。公告机根据初始型式实验和工厂生产控制审查的结果来颁发证书。
CPR认证-CE认证申请流程
1. 制造商相关实验室(以下简称实验室)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初步申请。
2.申请人填写CE-marking申请表,将申请表,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文件一并寄给实验室。
3. 实验室确定检验标准及检验项目并报价。
4. 申请人确认报价,并将样品和有关技术文件送至实验室。
5. 申请人提供技术文件。
6. 实验室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,申请人根据收费通知要求支付认证费用。
7. 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及对技术文件进行审阅。
8.实验室向申请人提供产品测试报告或技术文件(TCF),以及CE符合证明(COC),及CE标志。
9.申请人签署CE保证自我声明,并在产品上贴附CE标示。